为加强学风建设,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,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,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,增强学生集体观念,发挥班集体在学生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中的作用,促进良好的班风和院风的形成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早晚自习及上课考勤制度。
(一)早自习时间:从军训后开始每周一至周五早上7:30--8:15
晚自习时间:每周日至周四晚上18:30 --20:00
1.学生应按时上、下早晚自习,积极参加教育计划的一切学习活动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、缺席。因病或特殊事情不能参加者,请假须事先经辅导员批准并签字,无正式请假条者视为缺勤。
2.假期、节日回家应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,离校前和返校后的上课时间均有学习部工作人员点名检查,无故提前离校或不按时回校者,按旷课论处。
3.各班学生干部有义务负责监督和维持早晚自习及上课纪律,协助学生会工作人员做好考勤检查工作。
4.每天早晚自习由学习部工作人员进行点名,出勤情况每周汇总一次,每周在网站和宣传栏上公示。
5.学生每次点名时都应在场答到,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在点名后向学习部反应。
6.禁止任何代人答到、谎报等不负责情况,一经发现,严重处理。
1.出勤情况与奖学金挂钩,实行缺席扣分制,未请假缺勤的在期末品德行为表现项扣0.8分;迟到、早退的在期末品德行为表现项一次扣0.4分,扣分无下限,直到品德行为表现0分为止。
3.若学生缺勤或旷课3次以上,学院通知家长,并进行院内处分,院内处分随身携带。
4.若要请假5天以上,学生需自行从学生处网站下载缺勤请假表进行填写并上交。
5.若学生旷课达到7天以上的,学院会根据有关措施进行严重处理。
2016年9月1日